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科普中国智惠农民】揭开青塘粽子的致富“秘方”******
编者按:潺潺湫水河,青青芦苇荡,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文脉,铸就了前青塘村独特的风俗人情。根据《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业农村部对已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数据经专家审核,初步确定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十亿元镇超亿元村505个,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安业乡前青塘村凭借“粽子”跻身榜单。前青塘村的“小粽子”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粽子如何成为前青塘村的“大产业”?科普中国智惠农民本期《新农人致富路》栏目邀请到山西青塘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侯文,请他来说说小产业如何“粽”出大幸福。
据《临县志》记载,从700多年前的元代起,前青塘村就开始种植粽叶、制作粽子,是远近闻名的粽子村。青塘粽子第八代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山西青塘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侯文介绍,当时前青塘村里有一个寺院叫奉天寺,到了端午节,寺内的僧人就煮着吃粽子,村民们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香气,顺着香气便寻到了粽子。此后,奉天寺把粽子的制作工艺流传到了前青塘村。
张侯文介绍,他的祖上继承了青塘粽子的工艺古法,父亲常常在临县范围内卖着粽子,但是一个端午节卖个十来天,只能挣些生活费。守着“金饭碗”,他决心要把产业做大。2011年,张侯文创办了一个“小作坊”,这成为了他事业的起步。2013年,通过引入抽真空、高温灭菌等现代技术,解决了粽子保质期的问题,用现代科技给粽子“安上了翅膀”。自此,青塘粽子销得更远,名声更大。
青塘粽子的礼盒包装背后,还有一段温情故事。张侯文介绍,包装上面的照片画的就是张侯文一家老少。“这是我爸我妈、我家姑娘、我外甥。这是2016年,我父母教孩子们包粽子的场景。”他认为,这样的照片背后,代表了一种传承,是老一代传给新一代手工技艺的传承。
在青塘粽子的包装上,还隐藏着一份设计理念。张侯文介绍,“三座山”,一座绿的、一座黄的、一座半绿半黄的。“绿色是指江米粽,寓意是绿水青山;黄色是指黄米粽,寓意是丰收;一半黄一半绿的是指两米粽,寓意是‘黄金搭档’。三座山合起来以后,组成一个元宝形状。在端午节期间用它馈赠亲友,寓意着送金银、送元宝、送财富。”张侯文介绍。
“坚持老传统,还原老味道,”是张侯文一直坚持的原则。“我们要把老一辈留下来的传统手工技艺和独特味道,让它一直延续下去,这就是青塘粽子在坚持的事业。”青塘粽子的制作工艺,每一道程序都是手工传承下来的。“几百年前怎么做,现在还是怎么做。”张侯文解释道。
先将米泡好、软化,将粽叶清洗、煮沸,便进入包制环节。在每一个粽子的头尖上,放一颗蜜枣,盖一部分米,中间再放两颗蜜枣,上面再盖一部分米,用粽叶合起来将其包裹,最后用马莲绳捆扎起来,便进入煮制环节。
煮制的时候,粽子必须尖对尾、尾对尖,一个一个摆放整齐入锅,拿篦子盖上,用重物压住。使粽子在煮的过程当中不被“翻腾”,避免米膨胀。煮制是最关键的环节,粽子好不好吃,全在火候。青塘粽子的煮制,要经过温火、小火、急火,急火、闷,整整10个小时。在10个小时的过程当中,火候要变4次,最终才能达到粽叶香、米香、马莲香、枣香四味融于一体。
一颗小小的青塘粽子,集合了山西省临县前青塘村农产品的“精华”,也承载了张侯文工匠家族祖祖辈辈的心血。现如今,前青塘村先后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粽子)、山西乡村旅游示范村。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达到128万元,旅游收入达到60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首次突破10000元大关。
张侯文告诉记者,他的目标是要把前青塘村打造成“南有嘉兴、北有青塘”的中国北方粽子生产基地、中国特色古村落旅游胜地、山西名副其实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吕梁山上美丽宜居第一村。(记者/焦子原 武玥彤 支持单位/临县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