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中国国家邮政局: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对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进行优先投递******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近期,药品等医疗物资的寄递需求非常迫切。对此,中国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边作栋11日在北京表示,国家邮政局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对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进行特殊标记、重点保障以及优先投递,尽快将民众急需的医疗物资送到手中。
1月11日,中国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边作栋在北京表示,国家邮政局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对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进行特殊标记、重点保障以及优先投递,尽快将民众急需的医疗物资送到手中。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当日,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边作栋在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边作栋指出,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各地各企业每日寄递医疗物资邮件快件数量很大。为此,国家邮政局第一时间会同商务部召集快递企业和电商企业进行集中调研会议,在摸清问题基础上,与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对于持续加强医疗物资动态监测、采取多种手段保证医疗物资、邮件快件的优先处理,以及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医疗物资配送,细化了相关工作要求。
边作栋表示,国家邮政局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对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进行特殊标记、重点保障以及优先投递,尽快将民众急需的医疗物资送到手中。“我们也指导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用户申诉时,如遇到对医疗物资邮件快件申诉,要优先办理、快速处置。”
边作栋指出,国家邮政局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对配送医疗物资邮件快件进行动态跟踪和专门监测,企业要建立专门团队,确保医疗物资邮件快件问题能做到即查即办即送。如果遇到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损毁的医疗物资邮件快件,也鼓励企业采取在目的地购买同类药品,以优先满足用户需要的方式来解决用户急需。(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